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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遗产管理人制度推动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持续优化
中新网湖北
2024年04月26日 18:28
2024年04月26日 18:28 来源:中新网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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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湖北新闻4月26日电 (邹卓君)近日,荆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第16件通过遗产管理人制度办理的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顺利办结。该业务中的房产因被继承人刘先生生前未立遗嘱,继承关系相对复杂,也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使得多名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方式争议不断。在厘清亲属关系情况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向到场的继承人建议采取遗产管理人的方式处理刘先生生前3套房产,并详细介绍了工作流程。征得所有继承人同意后,由共同举荐的遗产管理人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全程1小时左右就顺利办结继承登记手续,家庭矛盾也有效平息。

  2023年,荆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工作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在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手续的基础上持续研究探索,经过反复论证,于2023年6月29日出台制度文件正式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在近10个月的试行实践中,荆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立足当地实际情况,从制度理解、材料设计、环节优化、监督查验等方面持续改进优化,截至目前,在所有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中此政策应用率已达70%以上。

  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是对非公证继承登记改革工作的提炼和总结,是优化登记财产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从制度上明确遗产管理人可直接对遗产进行处置并进行产权登记,有效解决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中“遗产范围难界定、继承关系难审查、证明材料难核验”等堵点难题,避免其他继承人在已经明确遗产归属的情况下,仍然要到场配合办理相应手续的尴尬局面,以及部分家庭矛盾的重复梳理和判断,极大减少了办事成本、提升了办事便利度。

  下一步,荆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全面推动遗产管理人制度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持续深化非公证继承登记改革,探寻更为便捷、切实可行的经验和做法,让群众享受到更多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完)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