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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沿线公安机关签署区域警务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4日 09:43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记者许旷、通讯员龚轩)4月1日,公安部在武汉召开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

  会议强调,要坚持零容忍打击,突出源头性治理,纵深推进“长江禁渔”行动持久战,严防非法捕捞活动出现反弹。要深化推进打击非法采砂犯罪专项行动攻坚战,进一步加大打击震慑、巡查防控和联合整治的力度,紧盯“采、运、销”环节,深挖犯罪组织链条,依法严查严惩“行霸”“江霸”等黑恶势力及幕后“保护伞”,强化对重点江段、重点时段、通江路段进行“滚动式”立体排查。要着眼长江经济带建设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公共服务的新期盼,在治安、户政、出入境、交通管理等领域研究推出更多便民利企新举措。要密切协同配合,加强资源整合,实现效能融合,健全信息资源共享、执法办案协作、水岸区域联控机制,全面构建长江警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会上,公安部组织长江上中下游公安机关分别与长江航运公安局、海关总署缉私局签署了区域警务合作协议。

  此次区域警务合作协议的签署,形成了“一线带三圈”的长江警务一体化新格局,区域警务合作将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警务信息及资源共享机制、风险隐患协同防范机制、联合防控机制、联合执法办案协作机制。根据协议,围绕长江这一主线,长江上游、中游、下游省市公安机关将联合长江航运公安局、海关缉私部门,分别建立三个警务合作区,同步推进省市县三级区域、部门和警种合作,加强区域警务信息共享和资源优化配置,提升沿江公安机关的合成作战能力,构建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江警务合作新格局,切实为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编辑:刘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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