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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北实施环境行政处罚金额约2.1亿元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31日 16: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新闻发布会现场。 李斌 摄

  中新网武汉3月31日电 (梁婷 李斌)湖北持续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20年该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1364起环境违法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金额约2.1亿元。湖北省生态环境厅31日举行执法情况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上述消息。

  湖北省环境执法监督局局长杨龙文介绍,2020年整治打击的重点集中在严重超标排放,私设暗管、伪造或者篡改在线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恶意违法、严重违法、多次违法的排污单位坚持铁腕执法,重拳打击。

  据介绍,该省在2020年围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清废行动、三磷专项整治和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长江大保护标志性战役和专项行动,清理排查并推进解决了“千吨万人”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928个问题,解决“清废行动2019”交办的280个问题,持续推进并按期完成115家“三磷”企业问题整治,清理排查并建立12480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名录,开展了6151个排污口的初步溯源,立行立改2301个问题,全面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

  为做好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保工作,湖北在全国率先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分类管理制度,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减少现场检查的频次,最大程度减少对守法企业正常生产活动的干扰。同时,采用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通过信息预警、数据分析等识别异常排污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活动。

  据悉,今年该省将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加强省级移动执法平台同各地执法平台整合融合,科学建立大数据采集分析、违法风险监测预警等工作程序,利用在线监测、用能监控、无人机巡查、移动执法和卫星遥感等高科技手段在全省范围开启“智慧执法”新路径。(完)

(编辑:裴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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