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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家喜: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梯次推进和平稳过渡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9日 15:21 来源:中新网湖北

  中新网湖北新闻1月29日电 (钟心)站在全新的历史起点,如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日前,在政协湖北省十二届四次会议期间,湖北省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湖北省委经济专门委员会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郑家喜提出,要把握工作重点,分阶段、分梯次推进,实现平稳转型。并向有关部门提交提案。

  郑家喜表示,由于脱贫攻坚具有特殊性、局部性、紧迫性和突击性的特点,而乡村振兴则具有综合性、整体性、渐进性和持久性的特点,在推进工作中要把握工作重点,梯次推进、平稳转型,不能追求一步到位,要允许各地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

  具体到湖北省,郑家喜指出,在湖北一些已经摘帽的贫困县和已实现脱贫的人口中,脱贫质量还需要全面提高,脱贫成果还需要全面巩固,脱贫成效还需时间来验证。

  “特别是2020年初的新冠肺炎疫情给原本就非常艰巨的脱贫攻坚任务增加了难度,同时也对湖北省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平稳过渡带来巨大挑战。”郑家喜表示, 由于不同地区的自然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基础等方面存在差距,脱贫攻坚的进度和质量各不相同,尤其是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欠账还较多,易地扶贫搬迁地区的后续产业扶持和保障力度还需跟上,在与乡村振兴的衔接上难以做到完全同步。

  在郑家喜看来,做好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需要遵循梯次推进、平稳转型的原则。首先,应综合考虑湖北不同地区脱贫成果巩固、平稳转型等多方面因素,科学设置有效衔接的过渡期。他建议,湖北省在2021―2022年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的总体稳定,贫困地区乡村振兴相关支持政策要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2023年后,对贫困地区的帮扶政策要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研究制定减贫战略,研究推进扶贫开发立法,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在分阶段安排方面,郑家喜提出,湖北在省级层面可以将2021―2025年设定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过渡期,而全省各地可以因地制宜在此期间内设定衔接过渡期。在乡村振兴战略第一个五年规划(2021―2022年)期内,要统筹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以乡村振兴战略激发贫困地区的内生动力和外在活力,助力破解相对贫困;要从实际出发,对脱贫攻坚的特惠性政策实行分类处置,采取差别化的办法,促使其向常规性、普惠性、长期性政策转变。特别是新出台的全面脱贫措施要考虑可持续性,为今后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基础;进入乡村振兴战略第二个五年规划期(2023年以后)之后,要逐步把农村减贫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并将“三农”工作重点转移到乡村振兴上来,以乡村振兴引领扶贫工作,实现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

  在分梯次推进方面,郑家喜提出,湖北县域经济发达地区在2021年可率先实现工作重点转移和减贫转型;其他非贫困县市,2021年后要尽快实现重点转移和减贫转型;贫困县市在过渡期内要重点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在过渡期后实现工作重点转移和减贫转型。分阶段梯次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应按照一体设计、多规合一的理念,做好体制机制和政策等多层次、多领域的衔接。应将巩固脱贫成果、新减贫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第二个五年规划(2023-2027年)纳入湖北“十四五”规划和相关政策之中,做好时序和内容衔接。

  为更好地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工作,郑家喜在提案中还提出了四条可行性的路径,即精准扶贫工作队与乡村振兴工作队、产业扶贫与乡村产业振兴、精准扶贫资金与乡村振兴资金、精准扶贫考核与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有机衔接。(完)

(编辑:刘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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