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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财政局积极推动“无申请兑现”改革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8日 15:52 来源:中新网湖北

  中新网湖北新闻1月18日电 (马善记 郭光兵)1月18日11时,襄阳市财政局在半个工作日内,将“无申请兑现”改革事项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项目(第一批)”共计1080万元奖励资金,及时拨付给了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玛尔帕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等66家企业,使其成为全市第一批“无申请兑现”的受益者。

  1月18日上午,襄阳市财政局收到该市科技局关于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项目(第一批)“无申请兑现”的函件后,按照职责分工第一时间分解到相关业务科室,在确保资金安全规范的前提下,启动资金应急拨款绿色通道,在不到3个小时就完成了对66家企业1080万元资金的拨付。

  为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更高效率落实惠企惠民政策,襄阳市政府印发了《推行“无申请兑现”改革工作方案(试行)》,在全省率先推行“无申请兑现”改革,全面推进“减流程、压时限、快兑现”,着力解决惠企惠民政策落地难和企业、群众对政策“不知晓、不会用”等问题,努力使企业和群众有更多、更直接的获得感。

  据悉,襄阳市推行“无申请兑现”改革的第一批事项共有21项,其中16项涉及到财政部门,包括多项奖励兑现、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应退税(费)返还、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等事项。市政府要求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工作流程,已经明确的政策不再报市政府审批,具备条件的惠企惠民政策全部即时兑现,实现3个工作日内将政策落实、兑现到位。

  为推动“无申请兑现”改革落细落小,襄阳市财政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局、市审计局等部门,对涉及到财政部门的16项改革事项,本着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财政部门执行拨付的原则,及时制定了操作规程。

  即时审查。负责优惠政策审核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依据大数据比对情况即时进行事前审查。审查资料留本单位存档,以备事后监督检查。

  函告拨付。主管部门根据事前审查情况,及时函请市财政拨款。函件应明确依据的政策、“无申请兑现”的事项以及政策享受主体的奖补金额、企业代码、银行开户信息等,同时,函件应表明本单位对执行政策的正确性、奖补项目的真实性、奖补金额的准确性负责。

  及时兑现。市财政局根据主管部门提请兑现政策的函,力争在一个工作日,确保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兑现政策的资金全额拨付到享受“无申请兑现”政策的主体。涉及到县(市、区)负担的兑现政策资金,市财政同步做好与县(市、区)财政的对接工作,年终市财政与县(市、区)财政进行结算。

  反馈确认。每年度终了,市财政局将兑现政策情况分类汇总,一式三份,反馈给相关主管部门,相关主管部门核对无误盖章确认后,本单位留存一份,送市财政局两份。

  绩效评价。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于每年度终了三个月内对“无申请兑现”事项依规开展事后绩效评价,防范风险隐患,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严格监管。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将“无申请兑现”事项纳入年度检查项目,实行常态化监管,不断优化规程,提高资金绩效。

  襄阳市财政局局长罗兴斌表示,随着《推行“无申请兑现”改革工作方案(试行)》和操作规程的逐步实施,将会最大限度地简化审批程序、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资金时效,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业和群众第一时间成为惠企惠民政策的受益者。

(编辑:丁喆)
关键词:襄阳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