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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7月1日起施行
湖北日报
2024年04月26日 08:48
2024年04月26日 08:48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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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日报讯 (记者文俊、通讯员陈建华、周云峰)4月25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据介绍,新修订的《条例》共9章60条,对原《条例》8章54条全部进行了修改,新增“区域科技创新与科技合作”“监督管理”两章,删去与上位法重复的“法律责任”一章。《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我省原《条例》于1995年制定、2009年修订。此次《条例》修订,始终坚持“三个聚焦”:聚焦中央精神,精准贯彻;聚焦湖北实际,凸显特色;聚焦外省做法,学习借鉴。同时,《条例》体现以下特点:

  坚持以“用”为导向,推动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协同发展,明确建立完善财政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逐步提高基础研究经费占全社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投入的比重。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明确支持企业牵头承担国家和本省的科技攻关项目,设立有关基金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加强基础研究、青年、女性、技术服务等各类人才培养。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明确加快建设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支持建设光谷科创大走廊、高新区、创新型市县、科创街区等创新阵地。


【编辑:裴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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