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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蕲春:交通劝导显成效 文明出行成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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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09日 09:16
2024年04月09日 09:16 来源:中新网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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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湖北新闻4月9日电 (陈翔 王高伟)“现在是红灯,请稍等”“绿灯亮了再过去”“过斑马线请不要玩手机……”清明节当天早上七点,下着毛毛细雨,湖北蕲春县城区一路红绿灯路口,车辆行人往来穿梭,斑马线旁身穿反光马甲、手持“劝导旗”的文明交通劝导员正协助交警有序引导行人按信号灯指示通行,同时对来往非机动车辆闯红灯、违规掉头、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和纠正。

  2024年以来,蕲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警民联动为抓手,建立完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开展了安全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传递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理念,强化广大市民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构建和谐、文明、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让人民群众收获到了更多的幸福感。

  突破难点,交通安全劝导“点亮”城市文明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蕲春县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县城城区道路交通通行压力持续加大,每到逢年过节等关键时间节点,城区疏堵保畅工作更是成为该县交通管理工作一大难点。2023年年底,蕲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工作实际,精心制定招录方案,明确招录条件,提出招录要求,委托第三方组建了一支70人的交通安全劝导队,每天早晚高峰时段值守在城区重点路口路段,协助执勤交警及时劝导、纠正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横穿马路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

  “劝导员上岗前,我们组织他们进行了3天的岗前集中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文明交通劝导知识,提高他们对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为开展好劝导活动做好基础保障。”蕲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漕河中队指导员张星星说。

  为使“安全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步入正轨,交警大队在做好岗前培训的同时,还在漕河中队成立城区交通劝导员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岗位调整、业务指导、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工作指挥体系。办公室完善了工作制度,加强与供人单位的沟通协调,每周召开例会,保证上传下达渠道畅通。要求各执勤点按照每日规范填报交通事故情况、交通违法劝导情况,将所有信息汇总,形成台账。各路段分别设路长,负责本路段人员调配管理,填写工作日志参加联席例会,交警大队漕河中队派驻优秀的民辅警到各个岗点指导开展工作。

  紧盯重点,关键时间节点“助力”疏堵保畅

  “退休后闲不住总想找点事做,活络下筋骨。”年过六旬的张大爷看到招录通告后报名了这次活动,从2024年1月1日开始,每天风雨无阻,工作上认真负责,在行人过马路时他特别关注老人、儿童、残障人士,经常主动上前帮助他们。春节期间,张大爷被临时安排到四路口执勤点,一次路口红绿灯突发故障,他协助交警站在路口一直耐心地指挥着来往车辆通行,直至故障排除。因处置及时,该路口未发生交通堵塞情况,事后张大爷在朋友圈晒出了当时工作照片,家人和朋友们都很支持他,纷纷为他点赞。“人只要专心去做事,我相信一定能把事情做好。”谈到上岗3个多月的感受,张大爷笑着说。

  节假日对重点路段进行文明安全劝导服务,是蕲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做好文明交通劝导服务的成功经验。2024年春节期间,劝导员们与交警民辅警一同早出晚归,奔赴在各自辖区主干道路口、十字路口和事故易发、多发等重点路段,以流动巡逻和定点劝导相结合的方式,对过往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交通高峰时段值守易堵路口路段,指挥疏导交通,快速挪移事故车辆、清理障碍物,避免引发二次事故和交通堵塞,同时结合路况适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增强群众安全出行的意识,营造交通安全“时时讲、天天讲、处处讲”的浓厚氛围。

  以点带面,总结推广经验“做好”示范引领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为在全县范围内倡导文明出行新风尚,蕲春县公安局在做好城区安全文明交通劝导的同时,“以点带面”发挥城区示范引领作用,将劝导范围推向农村,并结合农村交通实际,创新举措,组建乡镇“轻骑护路”小分队。狮子、漕河、赤东、蕲州、横车、刘河等乡镇针对辖区内交通沿线路段事故高发情况和辖区高危路段,按照“重点守护、分段巡防”的形式,积极构建“党政领导、公安为主、村居参与、警民联防”的道路交通安全防护体系。各乡镇购置轻便摩托车、配齐交通警具,以村警为主体,组建成立“轻骑护路队”,对辖区风险路段开展常态化巡逻,对发现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劝导。

  “轻骑护路队”成立以来,队员们坚持在重要路段、关键时段,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的方式,在农村道路出入口、重点道路设立执勤点,积极劝导涉超限超载、疲劳驾驶、超员载客、违法载人等违法苗头,严禁违法上路;同时,“轻骑护路队”充分发挥轻便摩托车小巧灵便的优势,进组入户开展“一盔一带”主题宣传和劝导活动,倡导电动车、摩托者驾驶人及乘车人佩戴头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确保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

  文明交通劝导活动的持续开展,使广大人民群众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同时,也使交警部门进一步掌握了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的第一手资料,为更好地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源头管控和指挥疏导等交通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春节和清明假期,蕲春县交通事故与往年相比明显下降,境内各国、省、县道未发生长时间、大面积交通堵塞,县城城区及刘河、青石、张榜等乡镇街道交通易堵局面得到了有效改善,劝导员们的辛勤守护和疏导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完)


【编辑:裴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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