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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超出诉讼期限 检察介入撤销20年虚假婚姻
中新网湖北
2023年08月21日 16:58
2023年08月21日 16:58 来源:中新网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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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湖北新闻8月21日电 (李理 谭红)“感谢你们的帮助,这个闹心的事儿终于解决了。近日,当事人小芳(化名)来到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检察院,将一片锦旗送到了检察官手中。

  2003年7月,小芳与恋人王某某在夷陵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共同生活。2020年7月,王某某在未跟小芳留下只言片语的情况下,突然前往公安机关投案。小芳这才发现,原来与自己生活多年的丈夫“王某某”实际上姓曹,曾在广东省中山市某路段实施抢劫致被害人死亡后一路潜逃至湖北,并伪造“王某某”的身份与自己结婚生子。一时间,小芳无法接受这个事实,遭受到极大的打击。

  不久,曹某以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小芳数次前往夷陵区民政局、夷陵区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登记的请求。民政部门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其无权主动撤销,故对小芳的申请未予受理。法院认为,小芳登记结婚至提起诉讼的时间已经超过最长起诉期限,依法裁定不予立案受理。

  又急又气的小芳在网上查到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能帮助他人撤销婚姻登记的案例后,重新燃起了希望,立即找到夷陵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经初步审查,检察官发现小芳的起诉确实已超过起诉期限,法院裁定不予立案并无不当,但涉案婚姻登记对象存在明显错误,且给小芳的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其要求撤销婚姻登记的诉求合法合理。

  办案检察官立即对案件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并多次前往区法院、区民政局着手开展调查核实。一方面迅速调取曹某抢劫案的刑事判决书,审阅案涉行政裁定书等相关材料,另一方面调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档案,查询曹某和被冒用身份的王某某的身份信息。经查,检察官确认曹某当年用于婚姻登记的信息系虚假的。

  2023年4月27日,夷陵区人民检察院就民政局是否应当撤销小芳与“王某某”婚姻登记进行听证,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与评议,一致支持检察机关向民政局发出撤销案涉婚姻登记的检察建议。

  听证会后,夷陵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夷陵区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撤销小芳与“王某某”的婚姻登记,并以案为鉴,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婚姻登记秩序。夷陵区民政局采纳检察建议,依法作出撤销小芳与“王某某”婚姻登记的决定。(完)

【编辑:裴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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