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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全面推行林长制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8日 08:59 来源:湖北日报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

  湖北全面推行林长制

  湖北日报讯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湖北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湖北实际,现就全面推行林长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要求,在全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坚持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坚持严格考核、强化监督,进一步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生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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