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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东宝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提升执行质效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4日 14:36 来源:中新网湖北

  中新网湖北新闻9月14日电  近日,随着被执行人某建设工程公司代表当场支付全部款项,申请执行人高某向法院出具书面《结案证明》,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执行案圆满解决。

  “没想到打官司也能这么快!从8月2日立案执行到8月3日结案,仅仅用了两天时间。”当事人高某感慨地说。案件执行提质,得益于东宝法院试行的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改革。

  为了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3月起,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开展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先行试点工作。区人民法院出台了《东宝区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先行试点创建工作方案》及其实施细则、执行人员职责清单等方案,全面压缩从立案、案件分配、网络查控至信用惩戒、结案等每个环节的办理期限。

  东宝法院科学界定“简案”与“繁案”区分标准,将财产保全、有可供执行财产、有单位协助执行等6类案件划分为“简案”进行快执;将无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执行异议、群体性案件、涉黑涉恶等10类案件划分为“繁案”进行精执,规定“简案”24个工作日内结案,“繁案”3个月内结案(法定期限6个月)。

  同时,将法院人员力量向执行局倾斜,采取“1+1+1”(1名法官/执行员+1名书记员+1名辅警)团队作战模式优化人员组合,一改以往“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施行分段集约“流水线”作业模式,将事务性工作分解剥离出来,分门别类交由专人集约化处理,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各执行流程和执行节点环环相扣、互相监督,执行节点全监控。 

  自7月15日正式启动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办案模式以来,到9月8日,东宝法院共受理首执案件237件,划分繁案186件,正在办理中;划分简案51件,结案47件,简案结案率92.16%,平均办案天数9天。

  “推进繁简分流改革不仅能够兼顾公正和效率,还能让人民群众在参与司法的过程中,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带来的满足感和获得感,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东宝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编辑:裴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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