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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应城:化解村级债务6800万元 63个村债务清零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4日 09:24 来源:中新网湖北

  中新网湖北新闻9月4日电 (方应凯 李新春)今年8月份以来,应城市整体推进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化解债务总额6841.85万元,占应化解债务总额的46.93%,全市63个村完成债务清零,其中负债10万元以下的41个村债务全部清零,提前实现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成立以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了业务指导专班、跟踪督查专班,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应城市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成立镇长牵头的化债领导小组,财经所组建工作专班,各村以市扶贫工作队、驻村干部为依托,设立化债工作队,形成“市级指导、乡镇落实、村级实施”的推进机制。同时,乡镇设立村级化债资金专户,封闭运行,除保运转、保应急、保民生及上级专项资金外,村级其它收入原则上全部归并到资金专户,优先用于化解村级债务。

  清查锁定债务,精准化解。以村为单位,根据债务形成的时间、原因、用途、来源等内容,对全市原核定的村级账面债务逐笔进行清查,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在债权债务清查过程中,邀请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逐笔核对后,由村民代表大会予以审核确认,经张榜公示后上报市化债办备案,锁定债务。市化债办印发了《应城市化解村级债务具体办法》,明确对金融机构债务分年度实施豁免、减免;对单位部门分类落实政策减免;市财政列支3000万元,对化解个人债务按自筹资金40%实施“以奖代补”;对贫困村、经济弱村通过应急资金500万予以倾斜化解。目前,全市化解金融机构债务2982.08万元,单位部门债务3231.89万元,个人债务627.88万元。

  建立健全台账,规范有序。建立健全台账登记,做到不错、不重、不漏;全面推行公示公开,做到村民认可、债权人认可。空虚债务核减、落实政策减免化解的需要提供请示报告、核减报告、会议记录、债务明细;自筹资金化解的需要提供银行进帐单;其它方式化解(对冲、化转、协商分期偿还)的需要提供债权人签字认可承诺书。归档“一村一方案”“一债一策”资料;完善纠纷调处记录,做到“一事一表”“一问题一调解”台账。

(编辑:裴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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