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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在湖北省率先出台一线职工疗养政策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4日 16:53 来源:中新网湖北
新闻发布会现场。吴延 摄

  中新网湖北新闻4月14日电 (钟欣)宜昌市4月1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宜昌市一线职工疗休养管理暂行办法》。

  今年3月,宜昌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印发了《宜昌市一线职工疗休养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湖北省首个关于一线职工疗休养管理的政策性文件。《办法》共13条,按照面向基层、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从法律适用、对象范围、组织实施、纪律要求等方面进行细化。

  《办法》明确:一线职工疗休养整体工作由各级工会负责,服务对象突出一线职工,疗休养形式突出多样选择,组织实施突出规范有序。

  据介绍,疗休养对象主要是行政、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在生产经营或服务群众一线的职工。疗休养人数由各基层工会根据实际情况和经费状况确定,优先安排生产经营一线职工,包括医护人员、教师、城管执法人员(含协管员)、记者、人民警察(含辅警)、乡镇(街办)和村(社区)干部职工等一线优秀职工,以及环卫工、农民工、快递员、外卖员等工作在苦、脏、累、险、有毒有害岗位的职工。工伤、患职业病、慢性病的职工可参照一线职工纳入。

  一线职工疗休养内容主要以休息疗养、康复治疗、健康体检和讲座、形势报告、座谈交流、文体活动等形式为主,适当安排参观考察。疗休养期间外出参观考察以免费的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先进企业及社区、美丽乡村、博物馆、纪念馆等为主,可适当安排参观具有当地代表性的人文和自然景观,收费景点控制在3个以内。疗休养活动一般不超过5天,期间外出参观原则上不超过3天。

  疗休养经费可从工会经费或职工福利经费中列支,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费用标准不超过600元/天/人,且总额不超过3000元/人。其他非国有单位费用标准由职工大会或职代会讨论决定。

  宜昌市总工会对市直企事业单位和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组织一线职工疗休养活动进行限额补助,补助总额每年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名额不超过2000名,补助标准不超过1500元/人,专项补助重点向企业倾斜,优先考虑困难企业。县市区总工会可以参照对所属基层工会开展补助。

  疗休养费用包括往返路费、伙食费、住宿费、活动费、门票费、公杂费以及覆盖全过程的人身意外险等。其中开展健康理疗、学习交流、参观游览活动的经费合计不超过费用总额的20%。

  据悉,为了更好地开展劳模(职工)疗休养服务,宜昌市总工会联合市场主体,已在全省建立15处劳模(职工)疗休养基地。

  《办法》还要求,一线职工疗休养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借疗休养名义组织公款或变相公款旅游,确保疗休养活动的纯洁性。

(编辑:刘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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