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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10项举措确保公租房公平善用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1日 10:31 来源:中新网湖北

  中新网湖北新闻1月11日电 (叶声 黄伶俐)1月8日,宜昌城区公租房管理制度及系统应用新闻通气会在宜昌市住房及城乡建设局举行,通气会介绍了宜昌城区公租房管理制度及系统应用有关情况,并就热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2020年年底,宜昌市政府修订《宜昌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并审议通过了《宜昌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和租金减免的条件及程序》《宜昌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两个配套制度,并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孙键在作主题发布时介绍,近年来,宜昌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创新实施一系列举措,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全市累计实施公租房保障93933户,包括实物配租59607户、租赁补贴34326户,其中,宜昌城区累计实施公租房保障19692户,包括实物配租11362户、租赁补贴8330户,惠及城镇广大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大学生、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

  据介绍,1月1日起实施的《宜昌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宜昌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宜昌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和租金减免的条件及程序》,主要涉及10项举措,一是保障方式更灵活,坚持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二是保障范围更广泛,常态受理,应保尽保;三是制度设计更温暖,对因重大疾病治疗等特殊原因出售住房的,视为无历史房产,不影响申请公租房保障;四是服务流程更优化,审批时限由原来最短3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五是保障服务更规范,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建立第三方绩效评价体系;六是管理措施更高效,将公租房保障家庭和整体配租企业纳入信用管理;七是职责边界更清晰,市住建部门是城区公租房保障工作的主管部门,市财政、公安、民政、教育、人社等部门,依职责协同做好公租房相关管理工作;八是公共服务更及时,将公租房便民服务端口设在社区;九是议事协调更顺畅,严格落实部门联席会、议事协调会制度;十是实施主体更明确,退出管理严格遵循“超标退出,循环使用,规范管理”原则。

(编辑:裴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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