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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湖北省林业局出台15条具体措施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1日 08:57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记者汪训前、通讯员赵辉)为了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省林业局出台15条具体措施。1月7日,记者从省林业局获悉,该局去年共受理通过使用林地许可2166件,涉及林地面积6842公顷,较上一年度分别增长16%和1.7%。

  据省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地方批次用地项目和符合国家政策的工矿产业项目,顺利获得使用林地许可,有效支持了我省疫后经济重振和重大项目落地。

  为贯彻落实我省优化营商环境“30条”,省林业局结合林业特点,从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支持林业产业发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4个方面出台15条具体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目前,全省林业系统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均实现通过省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推动“一网通办”,办事“不见面”。54项政务服务事项(含办理项)中,26个事项实现“零跑腿”,其余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去年,省林业局将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压缩到法定时限的50%以下,其中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压缩到法定时限的60%以下,4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即办件”。如鄂东水厂是黄冈市重大民生工程,涉及50万人口饮水安全,在省市县三级林业部门联手靠前服务下,该项目13.6公顷使用林地许可仅用3天时间办结。

  针对民生工程开通绿色通道,缩短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和生猪稳产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时限,办事企业最快2个工作日内取得许可文件。去年,省林业局通过绿色通道办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59件,全部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办理生猪养殖项目290件。

  加强政策资金支持,服务林业企业发展。该局搭建网络信息平台,将全省446家林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全部纳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2020年,争取林产品加工专项资金1000万元,重点扶持32家省内示范企业;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贷款贴息2500万元,扶持林业龙头企业60家;联合省农发行,向国家林草局和国家农发行联合推荐6个林业产业重点企业投融资项目,拟融资金额达15.3亿元。

(编辑:裴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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